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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有关规定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2.本公告只允许考生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5年6月份,即到2015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2015年报考延边县(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选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6.延边县(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注明“需具有延边州户籍”条件的,以《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为准。
7.非延边州户籍在延边州地区普通高等院校读书且毕业的,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
8. 对有志于建设延边,扎根边疆,愿为延边州县(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建功立业的,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服务期限为6年(不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未满的, 不得调离原报考岗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选聘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 份。
9.朝鲜族岗位要求“面试需用朝语”的,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必须使用朝语。
四、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考点设在延吉市,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三)演员类、教练员类特殊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免笔试特殊岗位详见附件1。
五、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面试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在现场面试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中,凡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条件及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一)资格初审
1.面试资格初审以招聘岗位计划1:9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初审人选;不足1:9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资格初审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9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2. 进入面试资格初审人员要填报《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登记表须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须 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登记表须认真准确填写。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网上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3. 面试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 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3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 查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4.面试资格初审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资格初审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各县(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1. 面试资格初审后,由州人社局对面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 证、学位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同时应提供县(市)面试资格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的《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州人社局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两次面试时均需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笔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要对个人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负全部责任,并签订《保证书》。凡不签订《保证书》的,一律不予资格复审。
4.对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州人社局将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资格审查程序,取消其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考试包括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一)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
1.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考点分别设在延边州各县(市),由招聘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线;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全程由县(市)人社局予以监督。
2.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以招聘岗位计划1:9的比例,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专业面试考试人选,不足1:9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参加专业面试考试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
3.演员类、教练员类特殊岗位免公共科目笔试的,以岗位实际报考人数进行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
(二)结构化面试
1.结构化面试考点统一设在延吉市,由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2.结构化面试以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合计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考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考试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
3.演员类、教练员类特殊岗位以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考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招聘岗位参加结构化面试考试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
专业面试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网上发布的面试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其中面试成绩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15%,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5%。
(二)演员类、教练员类特殊岗位免公共科目笔试的,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100分,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
(三) 总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参加体检。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结构 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总成绩、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均相同,再次进行结构化面试。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 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4舍5入。
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15%+结构化面试成绩×35%。
特殊岗位考生总成绩=专业面试(含专业技能操作)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总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无论何种原因取消拟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 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 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用人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 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县(市)设置到基层工作的岗位,被聘用人员要与所报考的原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基层工作3年,满3年后回到所报考的原招聘单位工作。
十二、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已进入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放弃的,记录考生诚信档案,按失信考生处理,3年内不得参加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yb.lss.gov.cn)
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岗 位资格及报名咨询电话:延吉市人社局0433-2368147;龙井市人社局0433-3132117;图们市人社局0433-3668536;和龙市人 社局0433-4222621;敦化市人社局0433-6223376;珲春市人社局15143381013; 汪清县人社局0433-8814262;安图县人社局0433-5896304。《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 览表》由各招聘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笔试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0433-2879084。
政策咨询电话:延边州人社局0433-2879039。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复习大纲详见附件2,考生可免费下载。
根据(吉厅字〔2012〕3号)文件规定,本公告之外的延边州各县(市)自行组织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属于违规招聘,不得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15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3.《2015年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登记表》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