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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8月29日08:30—8月30日16:00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事业单位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30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9年8月份,即到2019年8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和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松原党建网站(http://www.jlsydj.org.cn/)、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sy.gov.cn/)公告。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资格条件复审合格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80元/人。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松原党建网站(http://www.jlsydj.org.cn/)、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sy.gov.cn/)进行公告。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30人)时,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笔试加试成绩1:3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19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9年的,可视为2019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引进人才政策

(一)生活补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平均发放完毕。引进人才在5年服务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公开招聘、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松原市,否则按自动放弃身份处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二)住房保障。5年服务期内,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在提供人才公寓前,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配偶)身份在松原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三)职称评聘。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聘到管理岗位的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应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取得职称后可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涉及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政策只适用于市直部门)

(四)择优选用。引进人才作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原则上第一年安排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坚持育用结合,大胆使用,符合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适时推荐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五)人才扶持。根据《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帮助引进的硕博紧缺人才申请省人才开发资金,鼓励、激励各类高层次人才从事科技创新研发、技术升级革新、成果推广转化等重大创新创业项目或科研活动。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sy.gov.cn/)、松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站(http://36.49.92.137:23109/bmxt/sy2)、松原党建网站(http://www.jlsydj.org.cn/)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sy.gov.cn/)、松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站(http://36.49.92.137:23109/bmxt/sy2)、松原党建网站(http://www.jlsydj.org.cn/)为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一)政策咨询电话

详见《2019年松原市“招博引硕”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8-2281626 6971049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438-6971049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2019年松原市“招博引硕”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中共松原市委组织部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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