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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往届生办理聘用手续后直接到岗,2019年应届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发放“预录取通知书”。考生正式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考生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优惠政策
对招聘的毕业生,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一)“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年5万元人才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2.免费提供80-100平方米住房,享受5年。
3.给予每年2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4.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二)“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
1.给予每月700元租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2.给予每年1万元购房补贴,享受5年,每工作满1年发放一次。
3.工作满10年,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通化市(含各县、市、区、梅河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优惠政策。
此公告由集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及考务网站:
集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linja.gov.cn/)。
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2.政策咨询电话:
0435—6220877 中共集安市委组织部
0435—6224240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6215559 集安市教育局
点击下载>>>
附件:
中共集安市委组织部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安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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