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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须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公告只允许考生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7、延吉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注明“需具有延边州户籍”条件的,以《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为准。
8、工作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为1年(以人社部门合同备案时间或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时间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9、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6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发放地点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3、笔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 9:30~11:00。
4、笔试地点
以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科目为一科,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临床西医医生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具体详见《2016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
7、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1、复审时间
2017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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