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7.体检与考察(2016年 12月5日-9日)

被推荐人选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在校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无异议者报学校审定。

因体检或考察未通过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将该岗位列入次年招聘计划重新招聘。

8.审议与公示(2016年12月12日-16日)

学校根据用人单位的推荐意见,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东北师范大学门户网站和招聘系统公示7天。

五、聘任及管理

1.学校审议通过的拟聘人员,两年内试行人才派遣制度,人事关系和档案隶属吉林省具备资质的人才派遣公司。人才派遣公司按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工伤和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缴费手续,费用由学校与个人按比例承担。享受校内同类岗位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2.派遣人员的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派遣期满,考核评价为“称职”者,正式办理入校手续,按全民事业编制聘用。日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随时出具书面评价意见,报学校核准后退回派遣公司,自行择业。

3.学校审议通过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的人员,在办理完相关聘用手续后,学校负责核销受聘人员应试阶段的两次往返旅费(按火车硬卧标准)。

六、纪律与监督

1.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或近亲属有利害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因素,应当回避。

2.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3.招聘工作人员如出现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将移送学校纪委、监察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联系方式: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5098029(人事处)

公开招聘投诉电话:85098259(纪委、监察处)

受理时间:08:00-11:30

13:30-17:00

原标题: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启事

点击下载>>>

1、东北师范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与管理暂行办法.docx

2、招聘工作日程安排.doc

教师编制考试内容广泛,看了考试真题可能也无从下手,抓不住重点。推荐报名教师编制考试笔试网校高清课程点击购买,随报随学,不限时间次数。免费试听进行系统学习。关于教师编制考试相关最新资讯或备考点击进入备考专题,小编助您一次通过!

东北师范大学

2016年9月30日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