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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本次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笔试、面试费。

四、招聘考试

(一)笔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考生自备考试用品)。

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均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通用知识》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9年乾安县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3)。

《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2019年乾安县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大纲》(附件4)。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和说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100分,设及格分数线,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条件的进行加试(详见后续补充公告),以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考生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优惠政策

对招聘的毕业生,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一)给予住房补贴。对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确需提供住房的,可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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