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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9年3月份,即到2019年3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5.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教师岗位(小学课后活动教师岗位除外)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会计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小学课后活动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试卷除初中语文和小学语文岗位含有作文题以外,其余岗位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在3月29日11:30前,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9号),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132.232.91.180:8070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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