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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19年辽源市龙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3.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本人持退伍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于2019年9月16日8:30至16:30前送到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河南路益阳街28号),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兵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二)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条件复审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报考非“绿色通道”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报考“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因报名人数超过30人参加笔试的,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5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5比例的一并参加复审。
2.资格条件复审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本人所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持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复审时,必要时可调阅审查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参加资格条件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所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考生姓名、性别、入职时间、任职岗位、同意报考的明确意见、单位公章、签发人、联系人电话、日期。
5.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不予资格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骗取报考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骋用资格。
6.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复审通过当天到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辽源市北寿街禄寿路128号)缴纳面试费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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