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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9年9月17日9时至2019年9月18日16时。

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应聘人员报名后,通过度假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招聘专栏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交报名或提交的信息与所报考岗位不相符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再予以审核。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应聘人员,可以向度假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度假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申请结果复核,复核结果请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登录度假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招聘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应聘人员关注度假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招聘专栏,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委会办公室和土地收储中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交警莲花山大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招聘方式。

(一)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主,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笔试试题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满60分者,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委会办公室和土地收储中心岗位从笔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交警莲花山大队岗位报名成功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语言表达和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作为拟聘人选。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度假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招聘专栏,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度假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三)确定拟聘人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委会办公室和土地收储中心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核算总成绩,交警莲花山大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优先录取学历层次高者。

(四)体检

组织拟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度假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岗位可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学历层次高者,学历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录取总成绩分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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