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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吉林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区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经朝阳区教育局申请,朝阳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100名。招聘人员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试用合格后予以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透明、平等公正”的招聘原则,统一组织,严格程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长春市朝阳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学历及资格条件
1.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生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村小教师的考生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具有精神类、心理类疾病历史或有传染类疾病尚未康复的,以及不符合教育教学需求的其他类疾病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
1.此次招聘教师为聘用制工作人员,被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次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参照长春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受聘人员一经聘用,工作期限不得低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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