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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实行笔试和面试;约定工资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确定面试人选后直接面试。

(一)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主,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笔试试题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满60分者,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

从笔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语言表达和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作为拟聘人选。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度假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招聘专栏,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度假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三)确定拟聘人选

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核算总成绩;约定工资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优先录取学历层次高者。

(四)体检

组织拟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付。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度假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岗位可按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学历层次高者,学历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录取总成绩分高者。

(六)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实行约定工资的,初次就业应届毕业生实行见习期,见习期为一年,岗位人员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见习期转正协管员岗位人员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参照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发放度假区管委会根据绩效考评工作规定确定的绩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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