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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传真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16:00。传真电话和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须填写《2019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号)》(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9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采取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传真或电子邮箱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采取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19年7月份,即到2019年7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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